简介:哈利因为意外回到过去并收养了八岁大的汤姆,然而事情并不尽如人意。
备注:这是个猫咪没有乳糖不耐症的平行世界。
时隔一年的点文【擦汗】总之我尽全力surprise你了,慢慢等着吧【捂嘴笑
竟然禁止Dark!Harry!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!【。
父亲在吧台后面干活。他用一块发灰的布擦干杯子上的水,把它们摞成一摞,塞到柜子底下去。空气中到处都是酒精和汗味,女人和喝醉了的男人一起大笑,唱着歌。整个房间满满都是人,椅子靠着椅子,背靠着背。每当这个时候,我只能弯下腰,从凳子的缝隙间钻过去,看着各式不同的靴子、皮鞋、高跟鞋在木头地板上踩得啪嗒作响。我艰难地够到了楼梯,从护栏中间穿过,上到了楼梯上。二楼是我们的卧室和起居室,和楼下的酒馆不一样,墙上贴着金盏花图样的壁纸,白色的,干净漂亮,摸上去平整光滑。祖母经常坐在窗户旁边,听着收音机里的歌,望着外面,逗她的金丝雀。母亲要么待在厨房,要么在楼下帮忙。如果生意好,她就会去街拐角的杂货店店买一些糕点,分给家里人吃。
我沿着墙壁,偷偷钻到卧室里面,把门关上,这样就谁都不会知道,我把零花钱都藏在哪里了。我趴在地上,把印着一个金发小姑娘头像的饼干罐从床底下扒拉出来,硬币在里面发出沉闷的响声。哗啦,哗啦。我每拨弄一下,它就响一下。我小心翼翼地把盖子打开,里面躺着六个便士,不多不少。我把这些蓝莓味儿的硬币倒在手上,数上一遍,再数上一遍,直到我的手指都染上蓝莓的味道。
夏天到了,随即而来的就是暑假。我和朋友皮特开始商量怎么消磨时间,我们可以去池塘边打水漂,可以在兜里装上硬币,花上很长时间考虑买什么,或者只是到在街上处溜达。我们都不想碰到街那边的孩子,特别是亨利·格罗夫,他很穷,长得却很高大凶猛,还有一帮和他一样穷、一样凶猛的手下。同时,我们也不想靠近街拐角的那栋房子,它又破又旧,玻璃窗雾蒙蒙的,什么也看不清,铜门把手都起了锈,这也许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住在那里的原因。它阴气沉沉,黑洞洞的窗口好像要把人吞进去。但如果我们想要去杂货店里买糖果,就必须经过这栋房子。我们恨极了这一点。为什么杜弗雷先生不把杂货店开到别处去?为什么上帝要这样安排?我们在经过它的时候低着头,盯着路面,比赛看谁走得快,谁都不想被落在后面,生怕被那栋房子吃掉。
那一天,我走在麻石路面上,到街对面与皮特会合。我们去了工厂那边,隔得远远的,看着燃烧着的橙红色的铁水被浇灌进一个个模子里,旁边有个巨大的燃着煤炭的深坑,发着炙热的红光,冒着烟。那种光刺痛我的眼睛。皮特总爱说工人会不小心掉进坑里。我听得头皮发麻,仿佛闻到烧焦毛发的味道。我将目光从那亮得恐怖的红光上挪开,重新看向远处的街道,感到手臂和脸上的温度降了下来,仿佛隔着如此远的距离,那火光仍然能烧到我们似的。
之后我们回到了街区。我们在工厂那儿停留得太久,这会儿太阳都要下山了。地平线被染成橘红,甚至是粉红,余晖散发着温暖,把我们的影子拖得长长的,甩在身后。这要比工厂的光好看得多了。我一路上盯着太阳,甚至都没在快要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低下头。这样一来我才注意到,在街道上所有屋子都沐浴在橙色的光辉下时,唯有那栋房子沉浸在阴影中,它的窗玻璃没法反射光线,院子里的树在墙上投射出深远的影子,让整栋房子看上去像避开了所有的光芒,显得死气沉沉。比这个更不正常的是,我看到,本该黑漆漆的窗户上,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。我吓得要死,站在原地怎么也迈不动脚,直勾勾盯着那扇窗户,心底的恐惧像滔天巨浪,可是却没法移开视线。
“我不想走了。”
皮特迷惑地看着我。
“你的鞋子里进了碎石头吗?”
我拼命摇着头,几乎要哭出来。
“我不想去那儿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我刚刚看到有东西在那栋房子里。”
当我说“那栋房子”,皮特立刻就反应了过来。这是我们的暗号。有时候,皮特会反驳这不叫暗号。在他的观念里,暗号应该是某种更酷的东西,某种和手枪、马丁尼挂钩的东西,而不是一栋能让我们吓尿裤子的房子。
“不可能,没有人住在那里。”
“是真的,我刚刚看见了。”
“你肯定?”
“我肯定。”
“有多肯定?”
“非常非常肯定!”
皮特的脸白了。
“那我们要怎么办?”
“那东西会吃了我们。”
“它长得什么样子?”
我仔细回想,尽管我一点也不想回想。
“我记不清,它很快就消失了。”
“它在哪儿出现的?”
“二楼北面的窗户。”
我指给他,他抬头眯细了眼睛看。
“我什么也没看到。”
“那是因为它消失了,你这个笨蛋。”
“可要是我们不过去,就没法回家了呀。我不想住在外面,那就和兰斯一样了。”
我低着头。我也不想住在外面,像兰斯——那个流浪汉一样,无家可归,浑身都是臭味。亨利和他的朋友总是追着他打,还朝他吐唾沫,摆下流的手势。
皮特四处张望。
“也许我们可以从街那边绕过去。”
我看了看,那的确可行,虽然有点远。街那边很脏,到处都是垃圾,但是中间有一条小巷可以岔进我们的街道。现在是晚餐时间,亨利他们早就回家了。
我们两个走向那条小巷,一路上聊着怎么把这件事告诉大人。皮特说大人根本不会听,他们只会以为是我们瞎编的,然后打发我们走,好让他们继续忙活。要是我们哭、大喊大叫,他们就会很恼火,觉得我们添了很大麻烦。皮特说的没有错。我很气愤,深深恐惧有一天真的被那栋房子吃掉,又觉得很快意,这样我父母就必须承认我说的是真话。他们会后悔,会难过,会问为什么当初不相信我。我报复地想着,最后衡量再三,还是决定祈祷不要让它发生,那房子太可怕了。我们绕过了一堆垃圾,在路边走着。地面上有一块石头凸了起来,露出底下几丛杂草,看起来好像是它们将石头顶起来似的。我好奇地看了又看,直到皮特咋呼起来。他本来走在我前面,现在蹲在路边,我几步跑过去,发现地面上有一只非常非常瘦小的猫咪。
它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,浑身上下脏兮兮的,白色的毛都皱成一团。它警惕地瞪着我们,爪子尖儿露了出来,做出了个防备的姿势,显然如果它还有力气的话,早就逃之夭夭了。我忍不住伸出手,摸了摸它的脑袋,它想要躲开,可是没有力气,只好任我折腾来折腾去。它摸起来与所有的东西都不一样,它就像个小火炉,柔软、粗糙、有弹性,朝外面散发着热量,有鲜活的东西在它的毛皮下律动,欢快地跳着。我充满着爱慕之意抚摸它,它从头到尾都紧绷着身体,狠狠盯着我们。
“它没法一个人活着的。”皮特说。
“为什么?”
“它太小了,不能在外边生活,瞧见那车了吗?”
皮特伸手指着一辆从巷子口开过去的车。
“能从它身上一下子碾过去。”
“别那么说!”
“好,我不说。但是它活不了多久了。”
我摸着它,心里痒痒的。
“如果我来养它呢?”
“你不能,你家里有金丝雀,猫会把金丝雀吃掉。”
“我可以教它不要吃。”
皮特仔细想了想。
“那应该没问题。”
回家的路上,我怀里抱着那只小猫,它到处张望,在我手臂里动来动去,好像迫不及待地想到我家里去,到一个更好的环境里去。它的小爪子在我皮肤上抓挠,直把母亲抄着锅铲,嚷嚷要把它赶出去的景象勾了出来。这个时候,我就想着给它盖个可爱的小窝,还要有个小毯子,它乖乖地在里面待着,哪里也不去,母亲看到它这么乖,像我在听祖母讲故事时表现的那么乖,就会很开心地让它留下了。这些用喜爱、纯真和一厢情愿勾勒出的画面令我深信不疑。
等我回到家,一楼已经有客人在了。他是一个我没见过的人,不是这条街上的熟客。我抱着小猫——我决定叫它菲拉——从他身边经过。他的身材并不强壮,但是很高,比父亲还要高;他有一头乱糟糟的黑发,衣着邋遢,脸上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,镜片像街拐角那栋房子的窗子一样,朦朦胧胧,叫人看不清他的眼睛;他还留了一大把胡子,在他喝酒的时候全都浸湿了,可他一点儿都不在乎,只管让我父亲再给他满上一杯。
父亲在吧台后对我使了个眼色,我看得出,他不想让我打扰这位先生。他瞪着我怀里的猫看了又看,皱着眉,我清楚他不会在客人面前发火,赶紧跑上了楼。二楼的空气要好得多,收音机里响着音乐,祖母在窗台边跟着唱歌,房间里飘着食物的香气,母亲在厨房里做饭。我知道这个时候要找谁说话,我抱着菲拉,往祖母的脚边一坐,开始对她撒娇。我不断对她保证,一定会让菲拉乖乖的,只待在我的房间里,不让它有机会欺负金丝雀。祖母被我说动了,她不想看到这可怜的小生灵饿死在外头,菲拉适时地舔了舔她的手,让她一下子心花怒放起来。最终,母亲也不得不同意让菲拉留在家里。我高兴坏了,捧着菲拉在原地转圈。而它只是沉默着,用那双玻璃似的黑眼睛盯着我,之中的含义我无法理解。
饭桌上,母亲板着一张脸,不看任何人,我很明白这是因为菲拉的原因,我低眉顺目,乖乖吃完了所有蔬菜和面包,安安静静坐着。等到晚餐快结束时,父亲上楼准备快速地吃完一餐,她的心情才好一些,开始往我的盘子里加培根。我趁机想转移话题,于是提起了我在那栋房子里看到的东西。出乎我的预料,他们并没有显得不耐烦,认为我在胡扯,父亲甚至还点了点头。
“那一定是新搬来的波特先生。”
“谁?”
“波特先生,你刚刚在楼下见过他了。”
我想起了那个奇怪的黑发男人。
“他是怎样的一个人,亲爱的?”母亲问。
父亲耸了耸肩。
“他来这儿旅行。“
“一个旅客?那真罕见。”
”不一定,“父亲说,”我猜,他也许是一个退伍士兵,我的意思是,你看着他的脸,就会知道这人过得不容易。他喝酒的样子,我只在那些快被压垮的人身上见过。”
他摇了摇头。
“可怜人哟。”
“那他为什么要住在那栋房子里?”
我很担忧,这件事所有大人都没有发现。
“那栋房子会吃人。”
“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?那是你的幻想。”
“那不是!”
“听你母亲的,亚当。那栋房子现在有主人了,你不能再开这种玩笑,波特先生会不高兴的。”
我噘起嘴,为他们的否定感到生气,但是我已经得到菲拉了,我不能冒险让母亲把它赶出去。我憋着气,直到晚餐结束,父亲回到楼下去工作。我带着菲拉到客厅,母亲已经为菲拉准备了一个小窝。它由旧毯子和我穿不下的衣服组成,充满一股旧箱子的味道。我开心地让给菲拉看,可它只在地毯上抓了抓,蹲坐在原地,眼睛盯着挂在窗台上的鸟笼。
“坏菲拉。”
我说,告诉它不可以盯着祖母的金丝雀,也不可以吃。母亲在盘子里倒了点牛奶,放在地上,菲拉看了看地上的盘子,又看了看鸟笼,最终选择了靠近盘子。它低下头,轻轻舔舐里面的牛奶。
“瞧,并不难吧?”
我满意地对它说。
“你要当一只好猫咪。”
它没有理我,而是安静地喝完了盘子里的牛奶,慢慢梳理自己的毛。
很快我们家就与菲拉熟络了起来。或者说,我们对它越来越熟络。它喜欢喝稍微温一点儿的牛奶,喜欢窝在红色的毛毯里睡觉,喜欢待到高的地方,它还得吃上一些草,方便把胃里的毛球吐出来。对菲拉来说,它还是它,仍然我行我素。它找准机会就盯着祖母那对金丝雀,在母亲刚刚清理过的地毯上磨爪子,把毛球吐在餐桌上。每当这些事发生的时候,我要么拿上一碟子牛奶给它,要么拿出尺子像母亲教训我一样教训它。多数情况下它们是管用的,菲拉会被牛奶吸引注意力,或者被我打得逃到桌子底下去。渐渐地,它学会了什么应该做,什么不应该做。当我在房间里抱着它的时候,它从来不反抗,也不到处捣乱,跑去翻厨房的垃圾箱。
我再度见到波特先生的时候,是一个闷热潮湿的午后。我刚刚睡午觉醒来,床单粘着我汗湿的后背,外面的天色阴沉,云层几乎低压着头顶。很快就要下雨了,而我不能在下雨的时候和皮特跑出去玩。我无聊地躺在起居室的地毯上,想着零花钱、菲拉、和工厂的火焰。收音机里播着有关泰晤士河的歌曲,母亲在房间另一头熨烫外套,身边扑腾着暖呼呼的水蒸气。沙发上放着一叠洗得干干净净的床单,上面印着一朵朵雏菊,有些已经连轮廓都不清晰了。过了一会儿,我打算下楼转一转。下午几乎没有客人,他们多数在晚上过来,聊天搭讪,或者唠叨一天发生的事,有时则想在早上工作前小酌两杯。父亲一大早就前往国王十字车站,去迎接一批新鲜的奶酪。酒馆里只有一位代班的伙计。我抱着菲拉走下楼梯,预想着一个空荡荡的酒馆。但我错了。
波特先生一个人坐在吧台前,手里拿着一只杯子,伙计才刚给他斟满,他很快又喝光了。我小心地凑近他。仔细看起来,他算得上是英俊,但长年不修边幅让他看上去很邋遢。这种邋遢与流浪汉兰斯不一样,波特先生的头发没有脏乱地纠结在一起,他的皮肤并非久经风霜,闻起来也不像成天睡在垃圾堆里。他身上有种奇妙的氛围,是我从没在这条街上见过的。忽然之间,我不再担心那栋可怕的房子。它现在有了主人,有了主人意味着它不再阴森森,会有钥匙打开那道锈住了的门锁,会有灯光闪烁在灰蒙蒙的窗户后。也许,我其实一直知道,那都是我太害怕而产生的幻想。趁伙计转过身去炉子上炖水,我对波特先生说出了第一句话。
“嗨,我叫亚当。”我紧张地说,接着举起菲拉,它不满地在我手里挣扎,“它叫菲拉。”
波特先生没有猜到我会对他打招呼,惊讶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会儿,他开了口,声音比我想象的要平缓,而且远比我预计的友好多了。
“你好,亚当,我的名字是哈利·波特。”
“我老早就知道您啦,波特先生。”
他抬起了一根眉毛。
“你知道我?”
“我听我爸爸提到过您。”
他忽然笑了笑。
“当然。”
他低头看了看酒杯,那里面还剩下一点,但他把杯子放了下来。
“您为什么来这儿旅游?”
“我迷路了。”
“在伦敦迷路?”
“嗯,”他说,“我没法回家了。”
“可您现在有个新家,这可比无家可归的兰斯好多啦。”
“是的,但我再也见不着我的朋友和亲人了。”
再也见不到父亲和母亲,对我而言实在难以想象。他们永远在我触目所及的地方。只要我现在跑上楼梯,就能在厨房找到母亲,看到祖母在起居室逗她的鸟儿。这一切都是永恒的、不会变更的。
“……您在伦敦没有认识的人吗?”
他迟疑了片刻。“没有……不完全是。”
“……也许,您可以做一些别的开心的事情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像我一样,养一只猫。”
“但是我不想养猫。”
“那就养别的东西,小狗,小鸟。一个你熟悉的、不会让你那么想家的东西。”
“我曾经有一个宠物——一个朋友。”他改口,表情有些苦涩,“那是一只鸟。但我不想再养一只了。“接着他看了看我,”再说,他们不总是会听话。”
“菲拉也会捣乱。”
“噢?它会怎么做?”
“它有时候会在地毯上乱抓,还总想吃掉祖母的金丝雀。前几天,它还打翻了百合花。”
“即使如此你还是会养它?”
我肯定地点头。“当然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它随时都可以陪我玩,即使父亲和母亲都没有时间陪我。”
“那要是它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翻牛奶、抓坏毯子、还到处撒野怎么办呢?”
“那我就用尺子打它,告诉它那样不好,它就会学会了。”
他停顿了一秒。“……可是它曾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。”
“菲拉不是个麻烦,波特先生。”我有些不高兴,“它还小,不懂事。我总是可以教会它的。”
他盯着我看了好长时间,又好像是在神游物外,哪里都没看,然后他弯了弯嘴唇。
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我突然注意到,在那副模糊的镜片底下,他的眼睛是那么地绿。
当晚我不停告诉菲拉,说那位波特先生有双好看的眼睛,说他也会去养一只猫,到时候它们就可以成为朋友了。我还说那最好是一只短毛的小猫,因为菲拉的毛太长啦,要是它们俩一起玩,就会弄得地毯上到处都是猫毛,母亲讨厌清理地毯。我趴在地上,陶醉地想着,被期待的甜蜜与美好的想象一起包裹。此后,我每天下午都跟皮特说要去杂货店看看,只为了绕路去街拐角的那栋房子看一看,看波特先生的新小猫什么时候到家,长得什么样子。我每天都迫不及待地去查看,再失望地回家。终于,在一个周末的下午,我在波特先生的房子前见到了那个新成员。
但那不是一只小猫。
而是一个男孩。
T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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